本网讯(翁源原)2月18日,淯溪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重温《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活动现场,宣讲员将《条例》中规定的维护公共场所秩序、公共卫生文明、生态环境、交通安全秩序、文明旅游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要求大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规范自身言行,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、文明风尚的传播者,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力量。
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全镇居民群众培育良好的文明行为,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。
本网讯(翁源原)2月18日,淯溪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重温《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活动现场,宣讲员将《条例》中规定的维护公共场所秩序、公共卫生文明、生态环境、交通安全秩序、文明旅游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要求大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规范自身言行,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、文明风尚的传播者,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力量。
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全镇居民群众培育良好的文明行为,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