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当阳人:过渡期已满,交警严查!

根据《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

非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

已于2022年4月30日结束

目前已不得上道路行驶

5月1日至8月31日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“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”、“无牌上路”、“拼改装”等违法行为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

2022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

书面警告教育

签订承诺书

2022年8月1日后

依法处罚

扣留车辆

特别提醒:所有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存在所谓“更换正规号牌”的程序,车主应尽快依法依规处置非标电动自行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