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扩散】交警提醒您,车辆限速!

自1月29日起,全市交通信号灯一律实行红灯,广大市民都宅在家中,目前,车辆少,行人少,道路宽,出行在外的车辆与行人大多都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,但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也随之产生!

      随着群众物资需求量增加,配送力度加大,为了节省时间,有些驾驶员就放松了警惕,在上下班过程中、运送物资的过程中、甚至有的救护车在接病人的过程中,经过交叉路口、人行横道线等时不观察、不减速,认为自己是特殊车辆加之车少路宽行人少的现状就随心所欲;
      在街面出现的人群也多为执勤工作人员或偶尔特殊需要出行人员,心态也有所放松,认为此时不走路中间更待何时,经过路口也不留心观察,甚至有的人在遇到来往车辆也不避让,自顾自行走,认为目前车少路宽的情况是相对安全的。
      
警方提醒您
理性出行:必须出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走人行道,不得在道路中间随意穿行,要确保安全后再通行;
安全出行:获得通行许可证的车辆,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,要注意观察、控制车速,小心上路行驶,不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。
参与执勤的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骑电动车、摩托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,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,时刻拧紧安全弦;
控速出行:作为经常行驶在街面的疫情防控的各类应急车辆,驾驶人要有意识控制车速,保证安全车速和车距,要谨慎驾驶、减速慢行,特别是通过城区各路口、各疫情管控点,一定要提高警惕,切不可掉以轻心。
划    重   点

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,

所有公务车辆在城区行驶速度不超过40公里/小时,

在乡镇行驶速度不超过50公里/小时

避减交通事故与隔离疫情样重要

 

警方温馨提示

 

      2月下旬,我市阴雨天气多、气温变化大,有小到中雨、局部大雨,并伴有阶段雷电大风和大雾天气。请各类疫情防控应急车辆、物资运输车辆、医护车辆驾驶员及执勤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,谨慎驾驶、安全行车,用责任和担当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。